赛事经费管理办法-赛事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2025-07-29
一经费管理原则
1. 分级负担与自筹为主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tyc122cctyc33455cctyc4633APP122ccxty880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实行“共同举办共同负担地方自筹为主中央定额补助为辅”的原则。商业性群众性赛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产业引导资金等方式支持。2. 合法合规与风险控制
经费使用需符合《预算法》等法规,坚持合法安全公开原则,严禁挪用或违规支出。高风险赛事(如搏击类)需专项预算配置医疗救护安全设施等。二预算管理
1. 预算编制与审批
组委会需提前编制详细预算,包含项目数量开支标准等依据,经批准后执行。预算调整需提交报告,经财务部审核并报组委会批准。2. 预算执行与清算
实行“预算包干制”,超支由内部调剂解决,结余需报政府批准分配。赛事结束后半年内完成决算,经审计后报备(如全国运动会报财政部备案)。三收入管理
1. 收入范围与归属
包括赞助捐赠广告收入门票销售转播权收益等,全部纳入组委会财务部统一管理。严禁截留或隐匿收入,实物捐赠需登记变卖或分配。2. 市场化开发
赛事名称标志转播权等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开发收益归主办方或承办方。四支出管理
1. 标准化支出项目
人员费用: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费参照国家体委标准;裁判员酬金按《聘请裁判员酬金标准》执行。运营保障:医疗安保交通等需列明方案,纳入预算。保险配置:政府主办赛事需购公众责任险;其他赛事鼓励参与者购意外险。2. 禁止支出范围
编外人员费用非组委会邀请的嘉宾开支商业服务人员成本等不予负担。五监督与审计
1. 全程监管机制
财务部独立运作,接受财政税务部门监督,赛事收支需接受同期或事后审计。地方体育部门通过“互联网+监管”动态抽查,对违规行为出具整改通知。2. 信用与黑名单制度
严重违规主体(如虚报预算挪用资金)纳入体育市场黑名单。六地方性规定(以湖北为例)
1. 分级备案制度
参赛人数≥5000人:向省体育局备案;2000–5000人:向市州体育部门备案;≤2000人:向县区体育部门备案。2. 专项资金支持
品牌赛事可纳入《湖北省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产业资金扶持。依据文件
全国性规范:《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31号)《全国综合性体育运动会财务管理办法》。地方细则:《湖北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建议具体操作时结合最新地方细则及赛事级别(如国际/全国/群众性)细化方案,确保合规性。